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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用虚拟货币“洗”770万元!新的“黑色产业链”来袭

imtoken区块链钱包官网 2023-03-21 05:44:18

小心! 14天,770万元被虚拟货币“洗”!新的“黑色产业链”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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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拟货币披上伪装成为近年来犯罪分子使用的新手段。

“神化”的股票推荐大师、“一对一的VIP”会员服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平台……随着投资理财热情的高涨,各类股票推荐骗局层出不穷。有风险,却依然沉迷于骗子编织的骗局,梦想“一夜返钱”,结果落入假平台的投资陷阱。

现在,这种“杀猪”、“虚拟盘”、“网恋陷阱”所产生的黑钱,已经转移到了更多隐蔽的虚拟货币平台上,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非法产业链逐渐浮现.

传统“推荐股”套路,新洗钱方式

2020年6月,浙江绍兴人李先生莫名被拉入“李智VIP”炒股微信群。群里不断弹出各种股票交易信息,每天有一位“黄金理财师”定时推送直播链接,教授股票推荐课程。李老师是刚入股的“小白”,对直播间的股票推荐课程深信不疑。

由于微信群里经常有人发投资收益“截图”,并吹嘘群里交流的炒股信息很有用,所以直播间推荐的“天大国际”平台推荐高收益股票,投资“小白”,李先生被感动,迅速成为骗子眼中的“肥羊”。

先生。李先生下载了“天大国际”APP,先后向平台投入512万元。没想到,刚交完钱,平台的app和网页就崩溃了。李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当即选择报警。

绍兴市公安局经调查发现,李某被骗钱层层流转,最终流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而李先生被骗的部分资金,在进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前,是通过银行卡流转的。公安机关根据转账记录,查获了一个虚拟货币洗钱团伙买卖虚拟货币洗钱,将头目吴某挖出。

在吴看来,买卖虚拟货币是一个“赚到钱”的项目。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暴涨,让吴发现买卖虚拟货币可以赚取高价差。知道“客户”的资金来路不对,吴等人还是冒了风险。

为了赚取佣金,他与上游犯罪团伙合作购买大量虚拟货币,将虚拟货币转入上游犯罪团伙的收币账户,通过“卖出”赚取高额利润。价格更高。

上层犯罪团伙收到钱后,将赃款放入吴某等人持有的银行卡中。周而复始,吴某不断“线下”发展,洗钱团伙逐渐壮大。

通过绍兴警方网络取证侦破,吴某等7人被控制。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以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罪对吴等7人提起公诉。公开资料显示,短短14天,吴某等7人为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洗钱770万元“黑钱”。

非法资金流入海外交易所被“漂白”

虚拟货币的流通不留痕迹,具有匿名性、复杂性、跨国性等特点。无需金融机构参与即可完成,资金去向难以追查。它已成为犯罪分子“漂白”被盗资金的新武器。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也在增加。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8年我国虚拟货币传销案件多达166起,2017年94起,2016年46起,2015年10起,仅5起。 2014年,近几年只有5起。病例年均增长率超过100%。 2020年以来,全国警方破获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频频被媒体披露。

北京DHH(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宁表示,他接触的虚拟货币洗钱案件主要分为两类。另一类是利用虚拟货币作为转移赃物的媒介,涉及洗钱、变相隐匿犯罪所得等。

过去,犯罪团伙经常利用资金账户进行转账或提现,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买卖房屋、车辆等方式协助转移资金。但是,这种资金转移方式可以追溯到运行记录,使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新犯罪方式更加隐蔽。一旦洗钱团伙将黑钱转移到境外交易所,将造成资金追回困难。

2020年3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公布的一起虚拟货币洗钱典型案件中,嫌疑人涉嫌利用虚拟货币平台集资后诈骗数千万元,骗取数千万元,逃离澳洲,并指使妻子陈某将骗取的款项转移到海外。妻子供认,这笔钱是通过银行卡发送给两个比特币矿工的,钥匙被交换后交给了丈夫,从而绕过了外汇管制。在澳大利亚,他可以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澳元。

夫妻双方应内外合作的境外洗钱活动,充分发挥了两种诈骗手段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货币洗钱有可能成为区块链世界的长期犯罪威胁。加密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使得侦查部门面临资金查控难、运营商对接难、电子证据获取难等多方面的困难。对此,侦查部门应依托区块链技术优化反洗钱体系买卖虚拟货币洗钱,完善电子取证工作,完善反洗钱数据监测预警体系。

“网恋”对象教他为犯罪团伙洗钱

非法资金流入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一个重要渠道是通过不易识别的信用卡账户。近日,福州警方破获的洗钱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网恋”混乱而落入洗钱圈套。

2020年春节,在家失业的李某通过抖音App认识了女网友小陈,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小陈告诉李,手机计费可以赚钱,李不假思索地向小陈询问“经验”。按照小陈的指示,李某下载了聊天软件App,绑定了银行卡和身份信息,开始了第一次“刷卡”。一天就赚了2000块钱。李虽然觉得不对劲,但并没有停止刷单的“手速”。

今年1月,福州三岔街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一起网络投资诈骗案时,发现李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流水超过500万元。警方立即派人将李某逮捕。面对银行卡的资金流转,李某只能低头认罪。在小陈的指使下,通过出租、借贷、出售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用虚拟货币“漂白”部分赃款,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安宁表示,为减少犯罪团伙使用信用卡等洗钱工具,监管部门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银行卡管理。近年来,不法分子经常购买、借用、冒用他人身份申请银行卡,并将其用于犯罪活动。

二是加强资本变动监测。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资金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及时对资金流向变化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科技公司法治化监管宣传,强化第三方支付和网络科技公司合规经营义务,防止不法分子提供资金渠道和技术手段。